遵守交规,从我做起
发布时间:2023-04-03作者:政教处审核:本站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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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规,从我做起
张 斌
平平安安出门,快快乐乐回家。这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的愿望。为积极响应全县“交通安全校长说”专题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全体师生的交通事故,充分发挥全体师生在道路交通安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共建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在此,我发出“遵守交规,从我做起”的“十条”倡议。
1.认真学习、宣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注意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
2.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做到停车不越线;
3.人车各行其道,在没有分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行驶;行人须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靠路边右侧行走;
5.骑车靠右,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不骑车载人,不违章载物;与同学结伴行走时,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
6.自行车停放要在划有停车区域有序整齐停放,不乱停、乱放;
7.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行人横穿马路时须走人行横道;不斜穿、猛跑,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和隔离墩。
8.乘坐公交车时,请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
9.不得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规范戴好安全头盔。教职员工不酒驾、醉驾,严禁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
10. 遇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遇交通事故主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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