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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16-09-17作者:审核:点击: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

      闽教考〔2016〕16号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工作,我厅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编写了《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将作为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的命题依据,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试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9月12日



      美术

      /Uploads/Editor/2016-09-14/57d8aee3d5370.doc

      音乐

      /Uploads/Editor/2016-09-14/57d87f4cad43f.doc

      舞蹈

      /Uploads/Editor/2016-09-14/57d87f7122fce.doc

      编导

      /Uploads/Editor/2016-09-14/57d87fd180c31.doc

      表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Uploads/Editor/2016-09-14/57d87fe549a96.doc

      表演类(影视表演方向)

      /Uploads/Editor/2016-09-14/57d8800a097b5.doc


      书法

      /Uploads/Editor/2016-09-14/57d8b058c979f.doc

      播音主持

      /Uploads/Editor/2016-09-14/57d8825b1fcf2.doc


      摄影

      /Uploads/Editor/2016-09-14/57d8b0b4bdad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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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导类专业

        试题应适合我省高中毕业生的特定年龄与生活阅历,注重对考生视听艺术欣赏和审美能力、影视作品策划和编导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的综合考查。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全部采取笔试形式,由科目一和科目二组成;满分均为150分,专业统考满分值300分。

        表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

        福建省服装表演类统一考试目的是选拔出具备学习服装表演类专业基本条件的合格考生,考查其形体条件、动作表达、舞台技巧、逻辑思维等基本素质和专业潜能。

        考试要求:

        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

        2.任何一眼未矫正或矫正后视力应当达到0.5或以上、无斜视 。

        3.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肤色健康。

        4.无色弱、色盲;无腋臭,无纹身。

        5.无口吃、无传染病、慢性病;无精神病家族史、遗传病史。

        6.面部及四肢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7. 男女生发式必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考试内容: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考试主要包括形体测试、专业表演、才艺表演、口试等四个环节。

        表演类(影视表演方向)专业

        普通高校表演类(影视表演方向)专业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统考主要通过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演员素质(观察力、感受力、理解力、审美力、想象力、表现力、判断力、应变力),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相貌、身高、体型、气质),是否具备一定的形体表现力(肢体表现及模仿能力、形体的可塑性和灵活协调性)和声音表现力(音色、吐字、语言规范性),选拔出具有影视戏剧表演基本条件和学习潜能的艺术类合格新生。

        表演类(影视表演方向)专业统考主要包括目测、朗诵、命题表演和才艺表演四个环节。

        摄影类专业

        考试范围(内容)与依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摄影的思维方式与特点;(主要参考教材:《摄影思维》刘文奕著,国家一级出版社浙江摄影出版社出版);摄影功能与简史;摄影器材与摄影基础;摄影题材类型的拍摄(主要参考教材《大学摄影教程》陈勤/吴华宇主编,国家一级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摄影经典名作的欣赏;摄影艺术作品的鉴赏(主要参考教材《摄影鉴赏导论》杨恩璞编著,国家一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书法类专业

        根据书法学科的特点,结合全国普通高校书法专业招生的基本要求,选取历代书法经典作品中各书体最富代表性的作品作为书法临摹考试的范本。书法创作要求考生按指定的文字内容,在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中任选一种书体进行书法创作。

        舞蹈类专业

        通过对考生形体的测量和形象的目测,旨在测试考生在五官、身高、身材、气质等方面所具备的舞蹈基本条件。要求:五官端正、匀称。身材修长。臂长于其身高;下肢长于其上肢。

        通过考察学生腰、腿、胯、肩等韧带的软开度、肌肉的力量、速度及身体的协调性等身体素质和能力。要求:考生以组为单位进行,能在中间独立完成前后下腰、横叉、竖叉和站立搬前、旁、后腿;能在把上独立完成前、旁、后大踢腿,前、旁、后控腿。

        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外形测评和基本功。对所列考试内容的考察程度基本与考试科目目标的要求相符。

        音乐类专业

        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听觉感官能力和音乐想象力,测评考生学习音乐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通过考生所演唱的乐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语言、注意力、姿态、精神状态和音乐的表现能力等;通过考生所演奏的器乐作品,测定考生正确的演奏姿势、基本功、技术水平及音乐艺术表现力等。

        考试范围主要包括视唱、听音模唱、声乐演唱与器乐演奏的有关内容。对所列考试内容的考察程度基本与考试科目目标的要求相符。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从朗诵(自备、指定)、新闻播报、话题评述等三个方面对考生进行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外部形象、气质修养、仪态仪表、上镜效果、嗓音条件、语音语貌、语言表达能力和肢体表现力以及即兴口语表达能力等,选拔符合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视听媒体基本要求的考生。

        本考试共分四个项目: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诵

        2.指定文学作品朗诵

        3.指定新闻作品播报

        4.话题评述

        其中,第1、第2两个项目在初试环节中进行;第3、第4两个项目在复试环节中进行。

        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统考的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

        素描考试考核学生造型的基本技能,是检验学生审美能力与创造力的重要手段。素描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构图、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量、明暗等方面的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速写考试考核学生对人物形体动态的观察力、形象记忆力、想象力和创造力,以及快速组织画面的构图能力、艺术表现力和速写技法运用的能力。

        色彩考试考核学生运用色彩关系进行准确造型和表现的能力,主要侧重考查考生的观察力、构图与色彩造型能力、体积与空间的表现力、色彩关系与色彩技法运用的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