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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化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27作者:审核: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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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化县教育局文件

      宁教〔2016〕114 号      

                             

      关于印发《宁化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校:

         现将《宁化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贯彻落实。

      宁化县教育局            宁化县公务员局                      

                                                               

                                2016年9月14日

      宁化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为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福建省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有关教师继续教育精神,规范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健全校本培训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满足教师继续教育需求,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发展,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一、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共分五级,即:校本培训、县级培训、市级培训、省级培训和国家级培训,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培训,按有关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1.中小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自2016年始,一个周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50学时教师每学年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年均达90学时)。

        2.在已公布的继续教育学时范围内,除各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外,其他继续教育必须遵守“专业对口、按需培训、合理负担”的原则。

        继续教育实行学年制管理,即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培训学年。培训学时以培训证书时间为准,计入当年培训学时,逐项登记认定,统一管理。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工作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教师培训组织形式、内容模块和认定标准

       (一)公共课程培训

         公共课程培训由县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全县教师参与全员培训,并按培训规定登记学时。

       (二)县级及以上培训

      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县级及以上培训、观摩学习,按照组织单位发放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总数计学时。

        (三)校本课程培训  30学时

         校本培训由学校统筹管理,限时申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逾期申报的不予确认学时。

         学时认定参照市级标准,原则上不再划分学时类别。

        1.学校主题教育培训。6学时。

        【培训管理】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由校长、处室主任或校本培训兼职指导老师组织实施,也可以聘请省市县有关专家、学者、教研员进行专题讲座。要求学校有计划、有主题、有讲稿、有考勤、有记录。每学年不少于两次,每次培训活动时间达90分钟以上。较大规模的学校可根据培训内容分开科室、年段或学科教研组进行。

        【培训评定】教师每学年参加学校组织的两次以上的主题教育培训,要求有出勤、有记录,并完成教育培训所布置的相关任务。记6学时。

        【参考形式】(1)理论知识讲座。(2)工作经验交流会。(3)教育论坛。(4)研究成果推介会。(5)教师沙龙研讨。(6)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题讲座等。

         2.专业课程培训。6学时。

        【培训管理】由各学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可以采用“案例研究”、“课堂观摩”、“说课评课”、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培训。要求有听课记录、集体评课记录、个人评课发言稿或受训收获等。

        【培训评定】教师每学年参加学科专业培训听、评课6节以上,计算6学时。

         3.实践课程培训。6学时

        【培训管理】学校每年制定计划,采用研训结合等方式开展校本教研活动。促使每位教师开设一节以上公开课(新教师汇报课、研究成果展示课、学科课堂教学竞赛课、课例研究课、观摩研讨课等)。要求根据课程标准设计教学方案、制作课件,写课前说课稿和课后教学反思,参与集体评课。

        【培训评定】每位教师每学年按计划开设一节教育教学公开课,效果良好,计算5—6学时;效果较好,计算4学时;效果一般,计算3学时。

         4.新课标研读与新教材分析。6学时。

        【培训管理】学校根据本校师资队伍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研究方案,并督促实施。

        【培训评定】教师根据个人专业发展和所担任教学工作需要,每学年进行新课标研究与新教材分析。有计划、有记录、有体会、有分析研究文章、有实验、有效果。计算6学时。

         5.撰写自我反思和经验总结。6学时。

        【培训管理】教师联系自己的工作岗位实际,撰写自我反思、个人叙事。教学随笔、成长记录和专题总结。

        【培训评定】教师根据自己所担任的管理、教学、教育等职务,撰写质量较高的教育教学反思、成长记录等,或撰写质量较高的教学、管理、教育的专题经验总结材料(均要求1000字以上)。每学年6篇以上,计算6学时。

         6.个体专业阅读与个性特色研修。6学时

        【培训管理】学校支持教职员工利用工余时间开展个人专题研修,根据学校和教师发展需要,制定具体评价方案。

        【培训评定】(1)教师根据个人专业发展和所担任职务工作的需要,进行个人阅读学习,要求阅读有计划、有阅读材料(含报刊杂志)、有阅读记录(学年5000字以上)、有读书心得和学习总结。计算6学时。个人订阅一种教育教学专业报刊杂志(年),另加2学时。(2)根据个人专业发展和所担任职务工作的需要,发展个性特色素质,促进教师创新发展所进行的“个性特色研修”(如音乐教师编写“校歌”、美术教师创作优秀作品、出版书法书籍。教师文学创作、软件设计等),有计划、有过程记录、有作品、有获奖证书、有研修总结等。计算6学时。

         7.教育技术培训。按规定学时

        【培训管理】:县教师进修学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设计培训方案,学校组织教师分批分期参训。

        【培训评定】参加教育技术相应模块培训,或经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按规定计算学时,折算县级公共课培训学时数。

         8.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源应用。6学时。

       【培训管理】:学校要鼓励教师开发利用已有技术设备、信息资源、有具体规定和措施,要求有过程记录。

       【培训评定】:教师利用现代网络资源,搜集有关个人承担的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料,利用率高(要求有内容记录、有文件下载、有利用资料情况记录)。计算3学时。

      充分利用学校已有技术设备、信息资源(如多媒体教室、备课教室、图书室、实验室等)进行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管理、研究、备课、上课,效果好的。计算3学时。

       9.网络教研。6学时

       【培训管理】学校开设网络教研平台,组织教师参加网络教研活动。

       【培训评定】参加专题教育研讨活动,并经常写博客文章。要求每学年写教师博客文章12篇、阅读其他教师博客并进行评论12次、推荐优秀教研文章12篇、参加博客专题研讨1次以上。计算6学时。

        10、校本问题调查研究和科学合理建议。6学时。

       【培训管理】学校成立校本问题调查研究工作小组,全面征集教师的调研成果,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形成书面资料,提交学校。提出解决问题方案6个以上,计算3学时。教师所提出的建议有创意,并被学校采纳,一个计算1学时。封顶6学时。

        11.课题研究与实验。6学时

       【培训管理】倡导教师结合岗位工作进行“微型“课题研究。要求有课题研究计划(填写申请书,学校审批,县教师进修学校备案),有课题审计论证(选题意义和价值,本课题研究目标、内容。假设和创新点,本课题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实施步骤等),有研究和实验过程记录,有研究成果。

       【培训评定】教师按要求每学年做一个校本课题研究。微型课题研究负责人(限一人)、县级(含本县)以上立项教育研究课题的骨干成员(3――5位骨干成员以内)和子课题组长(参与人员1―3人以内),计算3―6学时。教师按学校计划参加课题实验,并取得实验成果,计算2―5学时。课题研究、实验成果获县一等奖、市一、二等奖、省一二三等奖,可以加计1-6学时,本项目封顶6学时。

        12培养教师和引领示范作用。6学时

       【培训管理】:学校制定相应制定,采取“师徒结对”、“名师引领”、“经验传授”等形式进行校本培训。发挥各级培训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别是“专家型”和“学者型”的知名教师的引领与示范作用。

       【培训评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按学校要求有计划地对某个项目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效果良好,并在在家的岗位上(课题研究、培训讲座、公开课教学等)发挥引领作用,有具体计划,有完整记录,有明显实效,有证明审核。计算6学时。

         13.开发校本课程与教材或编写学科复习提纲。6学时

        【培训管理】学校可以建立专门工作组,邀请县教研员协助,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根据新课程标准,组织备课组编写所教学科的新课程教材单元复习资料。

        【培训评定】编写一个“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实践”等校本“综合实践课程”的《课程纲要》及其教材;或编写所教学科的新课程教材单元复习资料(包括复习提纲或复习试卷等)三个单元以上,效果好。计算6学时。经学校审核同意,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另加6学时。

         14.学校特色培训形式。6学时

        【培训管理】根据特色学校发展需要选择创新培训形式,有计划、有操作规范、有考评细则。教师有培训活动计划和过程记录。

        【培训评定】学校按计划采取特色形式组织培训,经过严格考评合格的,计算6学时。

        (三)论文发表。(按规定登记学时)

        论文发表(获奖)、学术专著出版等,按不同层次、成果、次数累计获取学分。参照三明市中小学校教师实行继续教育学时计算与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明教人[2004]62号)有关规定执行。若与原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相冲突的,以此文件为准。

       教师在省级(CN)及以上教育教学专刊上发表的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限第一、第二作者),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字数在2000字以上的按24学时登记(含省教育厅职改部门规定的视同CN的刊物,不超过24学时);省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论文评审获一、二等奖的,分别按24学时和20学时登记;发表在《三明教研》上的教育教学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上的按18学时登记(一年内不超过18学时);参加三明市教育学会各学科工作委员会论文评审获一、二等奖的,分别按20学时和18学时登记;获三明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科研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分别按20和18学时登记;由宁化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并被收入论文汇编的,经由县教育局、县进修学校认定的,按12学时登记。

        (四)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1.参加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进修,并以高校统一颁发的课程学分为认定依据,按各课程学习的课时总数计学时。

         2. 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3. 到教学、科研单位进修、讲学或开展研究。

         4. 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5. 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6.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认可的教育教学及相关评比竞赛等活动。

         7.为县级以上教师培训授课、开公开课或示范课。

         8. 其他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实行校本培训考评和综合验收考评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对全县参训教师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评价并认定学时。

        .学校考评:由学校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建立校本培训管理档案和教师个人专门档案,并根据教师个人申报的培训项目,定期对本校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登记。填写《宁化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认定登记表》(见附表)。收集相关材料,形成系统、完整的继续教育档案袋。各中小学校要对所辖基层小学教师的校本培训情况进行考评。

         .综合考评:县公务员局、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每学年对全县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学(含高中)进行学年度的档案审查,以核定学时。教师校本培训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成绩栏。

         四、管理

       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采取县、校管理的办法。由宁化县公务员局、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全面的管理和审核,各中小学(幼儿园)分管职改的领导对教师继续教育的学时作具体管理工作。

         1.成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公务员局、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分管领导及继续教育、培训、职改的具体负责人员组成。

         2.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应成立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五、注意事项:

         1.学时认定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指定作风严谨、工作认真的继续教育专管员专门负责,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定,不得弄虚作假。

         2.校长是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幼儿园每学年将任职教师完成的继续教育各项培训学分得分情况张榜公布,接受教师的监督。

         3.各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教育专管员每年提交每一位教师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表》(见附件),由公务员局、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安排人员对教师当年参与培训获取的学时进行认定,计入继续教育证书成绩栏中,并对继续教育学分达标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表》所登记的受训项目和学时,是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凭证,也是教师参加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晋升、评优等提供的重要材料与依据。

      [说明]

        1.加*号项目为全体教师必选项;加#号项目为学科带头人各级培训骨干教师、教研组长等对象的应选项;

        2.每个培训项目的“参考学时”为“封顶”学时数。

        3.全县每位教师每年都必须参加校本培训,并进行学时认定登记。

         4.本管理办法2016年9月1日开始实行。

      附件:宁化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表

      宁化县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评定及管理办法(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