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 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作者:审核: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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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语办〔2021〕2号
三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
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办,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属学校(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国家语委定于2021年9月12日至18日举办第24届推普周。现将《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教体〔2021〕25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三明市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1.推普周期间,我市将在尤溪县举办推普周开幕式及重点宣传活动,市语委办届时将组织市语委部分成员单位领导和各县(市、区)语委办负责人赴尤溪县调研、观摩。
2.市语委各成员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
3.各地语委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紧扣主题,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党史、“风展红旗如画”红色三明故事宣讲宣传活动,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推进“书香墨香校园”建设。做好第七季“中国诗词大会”三明选拔赛。
4.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自行组织推普周开幕式活动,要在单位醒目位置或宣传栏内张贴宣传标语,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5.各县(市、区)语委办、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属学校要尽快制定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成效。请各县(市、区)语委和市直属学校将活动总结(含照片)于9月23日前报送市语委办(联系人:谢荣,联系电话:0598-8238356,邮箱:smsjyjtwyjk@163.com)。
三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闽教体〔2021〕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团委,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语委、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党工委宣传办、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团区委、人武部,省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等院校:
2021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第2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1〕1号)文件精神,做好我省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活动主题
主题: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相关活动,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营造全社会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诵百年伟业,携手共写时代新篇。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全省性宣传活动。9月12日,省语委会同平潭综合实验区语委在平潭举办“福建省第2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组织省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地市语委、相关高校语委负责同志出席并观摩启动仪式。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军区政工局、团省委将在各自系统内广泛开展推普主题宣传活动(清单见附件)。
(二)创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推普周前后,省语委将指导有关高校开展“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系列活动、“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全省语言文化推广优秀案例遴选与宣传推广活动,筹划“童语同音”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在福建省教育电视台集中展播福建省第三届经典诵读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联合并指导《小学生拼音报》开展“汉语拼音(国学经典)知识赛”、“书香墨香校园阅读能力赛”线上线下有奖竞赛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并感受语言文字的魅力,提升宣传集聚效应。
(三)指导开展特色化宣传活动。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谋划
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分工协作的推普工作机制,积极会同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尽快制定本地区推普周活动方案。推普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各部门推普周活动情况和成效。
各设区市、省语委成员单位的活动总结请于2021年9月25日前报送省语委办(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
(二)突出重点工作
要将推普周宣传工作与语言文字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推普周为契机,加快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测试系统升级改造,开展经典诵写讲活动、推普乡村行等,推进“童语同音”行动,提升推普精准度与实效性,使推普活动常态化。要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发挥语言文字的浸润、助力作用,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架设沟通桥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语言相通的良好条件,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基础。
(三)打造宣传矩阵
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为主要宣传阵地,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力度。要以民族地区、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青壮年劳动力、青少年儿童等为重点人群,开展系列融媒体宣传活动。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鼓励创作形式新颖、内容多元的推普宣传资源,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广覆盖的宣传矩阵,提升宣传效果。本届推普周标识、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电子版请到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刊载。
(四)严守各项要求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
联 系 人: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省语委办) 陈琳娜
联系电话:0591-87091205;传真:0591-87846074
电子邮箱:jyttwyc2@fjsjyt.cn
附件:2021年福建省“推普周”主题宣传活动清单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福建省“推普周”
主题宣传活动清单
1.省教育厅、省语委牵头组织举办全省“推普周”启动仪式,组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语言文字工作开展达标验收工作,指导高校开展“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系列活动、“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全省语言文化推广优秀案例遴选与宣传推广活动,筹划“童语同音”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在福建省教育电视台集中展播福建省第三届经典诵读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联合并指导《小学生拼音报》在“汉语拼音网”上举办“汉语拼音(国学经典)知识赛”、“书香墨香校园阅读能力赛”等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2.省委宣传部组织省级媒体(包括网络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技工院校推普主题宣传。
4.省文化和旅游厅加强场景应用,在文化和旅游系统推广普通话。
5.省广电局组织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围绕2021年推普周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制作播出系列报道、特别节目、公益广告等。
6.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组织全省高校开展“爱我国防”大学生主题演讲活动;在军队系统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
7.共青团省委依托团属报刊、网络、新媒体开展推普集中宣传报道。
三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