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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情怀

    ——宁化一中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10作者:郑高香审核:初审:刘志明 终审:张斌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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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迎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我校进行了“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

      12月4日,各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组织观看宪法知识网络直播;并开展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宪法》有关章节;组织在校老师学习宪法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在师生心中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12月9日,星期一课间操时间,举行了“弘扬宪法精神,做守法好少年”主题升旗仪式,邀请宁化县检察院第一部主任胡雯银检察官给全校师生讲解宪法知识。

      胡检察官首先向大家介绍宪法和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平时说话、做事、为人处世的准绳。国家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将宪法化身成我们日常的规矩,让它成为一种无形的行为规范,这就是宪法精神。学习宪法精神,就是要有宪法意识,严守身边的规矩。然后胡检察官介绍了什么是生命健康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人人都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接着胡检察官向学生们讲述了未成年人应该享有受教育权,此外,还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她强调了未成年人应该珍爱生命,她告诉同学们,未成年人应该从自身做起,正确认识法律,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时刻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她希望同学们通过宪法学习和宣传活动,逐渐确立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信仰,当一名遵规守纪的好少年。介绍宣传完毕,师生们报以热烈的掌声

      此次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使大家深入理解“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

      摄影:伍洲